如何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改嫁兒媳婦,有沒有權分得丈夫遺產

情感導師 6983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孫女士早年喪夫,一直與兒子孫銘一起生活,好不容易一個人把兒子拉扯到大,結婚生子,孫老太太覺得自己該做的事情終於做完了,剩下的時間她應該好好享受兒子的福氣。他的兒子也是很出色的成為了一名人民警察。本該是享受天倫之樂的時候,意外突然降臨,孫銘在一次出差的路上不幸發生車禍身亡,沒有留下一句遺言。

孫銘去世後,孫女士、兒媳、孫子一直住在孫銘留下的兩居室房子裡。兩年後,孫女士的兒媳被人介紹準備再嫁,孫女士卻不幹了。孫女士認為兒子攢錢買的房子,她當時也添補了一部分,而媳婦是外人,她可以離開,但是房子和孫子都要留下。兒媳認為這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屬於她。為此,兩方鬧上了法庭。

如何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改嫁兒媳婦,有沒有權分得丈夫遺產

律師說法:

我國《繼承法》第26條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取得的共同財產發生分割的,應先將共同財產的一半分割給配偶,剩下的可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孫女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意見並沒有法律依據。按照法律,這房子顯然是孫銘和兒媳的。雖然孫女士也贊助了很多錢,但只要房產證上寫着孫銘的名字,房子就是夫妻倆的了。 孫銘去世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房子會先給兒媳,剩下的一半再由祖母、兒媳和孫子繼承。

評論列表

頭像
2023-09-08 12:09:20

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頭像
2023-05-26 05:05:32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