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給兒媳的買車錢是「送」還是「借」?一家人對簿公堂打了三場官司

情感導師 5733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揚子晚報網11月7日訊(通訊員 梅靜 張義豐 記者 劉瀏)公公出資給兒媳買車,一審認定借貸,二審和再審均認定贈與,到底是怎麼回事,公公和兒媳究竟有多大矛盾,竟一連打了三場官司?江蘇省揚州市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在翻看着一份民事監督申請書時,引發了疑問,隨後聯繫上了申請監督人老李。

「我剛從外省工地上趕回來,衣服都沒來得及換。」那是2019年12月的一天,一個外套沾着泥點、臉色滄桑的老人出現在了檢察院。他摩挲着粗糙的雙手,訥訥地對檢察官說道。原來,一直靠打零工為生的老李,十年前掏盡積蓄為兒子小李娶回了媳婦。沒過幾年,兒媳小吳以李家太窮為由,和小李鬧起了分居,孩子也不管不問。

為了挽回兒媳,老兩口拿出了17萬元養老錢,全款購買了一輛汽車,並登記在兒媳名下。但是小吳回歸家庭後,依然自顧自在外面瀟灑。對此不滿的老李,於2018年11月拿着兒子小李出具的「借款17萬元用於買車」的字據向法院起訴,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償還這筆借款。法院判決支持了老李的訴訟請求。

「買車是你主動提出的,當然就是送給我的!借條不是我寫的,憑啥要我還錢!」小吳一紙上訴狀將公公告上了法庭。二審期間,小吳向法庭提交了兩段手機通話錄音和自己書寫的錄音摘要。「買了車就得回家和小李好好過日子」「你爸答應,我回家過日子,就送我一輛車。」2019年5月,二審法院在僅有小吳出庭的情況下作出判決,認為老李和小吳夫妻二人之間無借貸合意,未形成有效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老李的訴訟請求。得知二審結果,老李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維持了二審判決。

公公給兒媳的買車錢是「送」還是「借」?一家人對簿公堂打了三場官司

「錄音果真是贈與的意思嗎?」送走老李,檢察官將兩段錄音從頭到尾仔細聽了三遍,發現老李對兒媳反覆強調「17萬元你們肯定要還我」,小李也沒說父親的錢是贈與妻子,但小吳向二審法院提供的錄音摘要並未反映這些內容。檢察官認為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有誤,揚州市檢察院遂提請江蘇省檢察院向省高級法院抗訴。

不願看到這家人再對簿公堂,在雙方都表達了可以和解的意向後,近日,在檢察官的見證下,老李、小李、小吳簽訂了和解協議,約定小吳在7日內將汽車過戶到老李名下,老李不再向小吳追討17萬元購車款。同時,江蘇省檢察院決定對此案終結審查。

【來源:揚子晚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評論列表

頭像
2023-09-07 13:09:30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頭像
2023-07-18 22:07:35

求助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