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奇葩說」:我的老闆有多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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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丨深燃(ID:shenrancaijing),作者丨魏婕 蘇琦 黎明 唐亞華 李秋涵 金璵璠 周繼鳳,編輯丨魏婕

近日,職場糾紛頻頻進入公眾視線,其中有一些讓人啼笑皆非。

南昌一公司要求應聘者登記戀愛經歷,稱一個人談戀愛越多,表明情商越高;春節假期,員工未搶高管紅包險被辭退、拒絕帶電腦回家工作被開除......這類消息頻頻登上熱搜並引發熱議,衝擊着打工人脆弱的心。

職場「奇葩說」:我的老闆有多坑?

本期小酒館,深燃和5個打工人、2個老闆聊了聊職場中那些奇葩糾紛。其中,有的員工遇到了動不動拿背調當作威脅手段的蠻橫老闆、把外賣贈飲當作加班福利的摳門老闆;在遭遇不公正待遇後,有員工選擇提起勞動仲裁之後拿到了賠償卻因此被「歧視」,難再就業;有老闆在試用期辭退員工被仲裁,無奈之下在公司設立起各種條條框框的約束。

在這些糾紛中,打工人表示委屈和不服,老闆又覺得自己有這麼做的理由,雙方利益不同、各執一詞,悲喜各不相通。我們希望通過不同視角的講述,探究職場糾紛背後的深層原因,同時,在招聘季來臨之際,希望這篇文章也能成為求職者的避坑指南。

【我遇到的奇葩老闆】

沒有站隊被辭退,HR還用背調威脅我

安楠,28歲,前酒店品牌公關

經歷這些之後,我才發現,員工真的很弱勢,小丑竟是我自己。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當時我朋友在一家生活方式類的公司工作,她的上司人很不錯,就介紹我加入一起工作,後來才發現是入了狼窩。

一開始面試的時候聊得很愉快,跟我說是做品牌方向的工作,入職後卻發現讓我做的是商務,即前端的銷售工作,需要不斷去找博主和KOL合作賣貨。離譜的是,主管要求我們的ROI做到2-3(也就是投放3萬預算,至少回6萬),要知道李佳琦都基本只能做到持平。我要有這個本領,還需要來打工嗎?

此外,公司的兩個合伙人之間有內鬥,進去就要站隊,其實我只想好好工作,不想參與這種辦公室政治,但在其中一個老闆看來,我這樣的行為就屬於不服管教。

一個爆發點在於,當時北京新發地疫情有復發,就在疫情最嚴重的時期,他讓我們去那邊的倉庫查貨包貨一整天,不允許請假。我很生氣,隔天就請假沒有去上班。那個合伙人覺得我是在跟他抗議,就去跟HR說要把我開掉,有人經過的時候聽到了這個消息,提前跟我說了。

等我回去上班,HR叫我去談話,從一開始進去我就全程錄音。HR告訴我辭退的原因是因為我沒有請假,老闆沒有批准就沒來上班。這個理由我無法接受,我並不是能力不能勝任,就和HR要了賠償金,對方就開始威脅我,「你看你的簡歷很漂亮,你也不想去下家面試的時候,背調時讓我們說什麼不好聽的話。」

聽到這句話我就覺得我錄音真是正確的選擇,立馬回擊到,「你現在立刻把離職書給我,而且保證在背調上不說任何不好的話,否則我們法庭見,反正我都錄音了。」對方突然就愣住了,後面的程序走得還算流暢。

後來我才知道,那家公司特別愛用背調這一招來威脅員工,且確實發生過一個員工因為這邊的背調說得很難聽,結果丟了offer。

經歷了這件事,我就接受了一個新一線城市的offer。去之前我特地問了公司能不能交公積金,因為很多新一線城市的公司默認不交,他們答應了。結果年前一查,我才發現根本沒有交。

HR掰扯說他們當地的企業都是不交公積金的,這是公司福利,他們還在爭取。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這是法律問題。對方又說可以給我代繳,全額從我工資里扣,我直接無語。

我平時都不看工資條,一看發現,問題還有好多。按理來說我今年1月就轉正了,但工資條上卻依舊不是全薪,關鍵是公司還在拖欠我1月的工資,也沒有人提醒我走轉正流程。我跟老闆說,HR是能從不發我的那點工資裡面拿提成嗎?不發我工資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經歷了這些,我現在就想去大廠,想去看一看正規的公司是怎麼操作的。但我朋友的一句話徹底打擊了我,他說,大廠HR的手段更高。

過年沒發拜年微信,被老闆罵「家教不好」

阿桃,25歲,某MCN機構運營

我在去年9月份的時候入職了一個MCN機構,幹了不到兩個月就想跑路。結果到現在都沒能跑成,而且未來也不知道能不能順利離開。

現在MCN機構比較野蠻生長,我們公司更是。目前我待的公司相當於是老闆一手搭建起來,資源人脈也是老闆的。

而老闆是屬於家裡有錢有資源從小又是被寵大的,所以做事情大多以自我為中心。公司的所有事情都是她說了算,公司的所有人也必須完全聽她的話。但是要命的是,老闆從來沒有上過一天正常的班,也沒有真正的學過管理。她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很多的邏輯和理念都是道聽途說的。而且非常情緒化,經常翻臉不認賬,在她手底下做事就很折磨。

比如說她有個朋友說運營每天會把做好的視頻發到30個渠道,回來之後也要求我立馬找來30個渠道去發內容。但是人家是有專職的渠道運營,而我一個人要負責運營、文案、策劃、偶爾還要干編導、服化道、藝人統籌,我們旗下有14個博主,要發30個渠道,我發得過來嗎?但是老闆完全不考慮。

而且公司經常不按流程辦事,遭殃的還是我們這些下屬。比如說有一次,大家想拍一個聖誕主題的視頻。討論了一天沒討論出結果,然後我自己把主題、方案都寫了一版發到群里,等待領導確認,沒人回復。結果過了幾天,老闆突然打電話罵我:為什麼好幾天了,方案也沒定下來,怎麼這麼沒用。我當時就火了:我一個人干八個人的活,結果老闆還嫌我不幹活,然後我發到群里的方案也不看,想起來就開始罵我。

她還經常自我感動,過年的時候給我們包了紅包,還說給大點。我們心想這是給了多大啊。結果紅包發下來,我們合計了一下,她是直接把工資塞到了裡面,當月的工資就沒發,還美其名曰是發了一個紅包。

這就很失望了,但是還沒完。她大年初一的時候,突然發飆在群里罵我們所有人:我對你們所有人都極其不滿意!過年了!我一個拜年微信收不到!你們家教就是這麼教育你的麼?過年紅包還是給少了?

但是即便是這樣,我們也不敢隨便提離職。老闆的邏輯是這樣的:她不在乎你能力怎麼樣,最在乎的是員工的立場,也就是是不是和她一條心。如果你要是提離職,她就覺得你是在背叛她。這個邏輯是不是很奇怪?但是她就是這麼想的。

因為公司沒有所謂的HR和離職的流程,之前的前同事都沒有特別愉快順利地離開的。要麼是因為家裡有事兒,要麼是鬧得非常不愉快。還有一個鬧掰了的前員工,最後老闆找人打了他一頓。因為這事,我們所有人都嚇了一跳,完全不敢提離職的事兒。我現在就是爭取被開除,也不知道今年能不能走得了。

領工裝現場被收一萬七,員工成為收割對象

陳海洋,25歲,建築行業員工

我們老闆的摳門,於尋常處見功力,於細微處見真章,最終也是因為他的摳門或者說是貪得無厭,我毅然離開了這家公司。

我學的是建築專業,給排水方向,這個專業的女生特別難找工作,同一學院的學姐見我畢了業之後遲遲找不到工作,就把我推薦到了這。我入職之前她和我隱晦地表達過對於老闆和公司的不滿,但我找工作心切,並沒有當回事。

入職之後,天天加班加得昏天黑地,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有個周末,老闆進了辦公室,從老闆娘的工位拿了一盒冰紅茶放在了我的面前,說,「加班辛苦了,喝個冰紅茶提提神吧!」我撫摸着冰紅茶上面的灰,突然想起來,這是老闆娘很久之前點外賣贈的飲料,一直放在她桌子上。但我們老闆卻能大言不慚地把它當作對於員工加班的慰問,我算是領教了什麼叫「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更開眼的還在後面,他喜歡聚餐、團建,但是讓我們輪番請客,一周一小聚,半月一大聚,我們半開玩笑地讓他請客,他說錢不在他這。最噁心的一件事是,我從Lady M買了一塊抹茶千層放在了工位上,結果出去接了個電話的功夫,蛋糕沒了。旁邊的同事告訴我說是老闆拿走吃了,我當時真的想罵人。

之後,老闆或許是想給自己搞點零花錢,有一天通知我們領工裝,現場給他微信轉賬。或許是怕我們反對,我們事先都不知道穿工裝這件事,也沒人問過我們款式、尺碼之類的信息,行政憑印象就給我們定了,而且最奇葩的是,一次性把春夏秋冬的工裝都訂上了,每人轉賬1萬7,還讓我們現場試穿拍照,真正的大型收割現場。

對於之前那些細節,我還有過疑惑:這是不是老闆和員工開玩笑的方式?但工裝這件事讓我認識到,這個老闆就是個摳門的小人。眼前只有蠅頭小利,沒什麼大的格局,在這樣的人手下工作是一種恥辱。

在這工作了半年之後,我就離職了。走的時候場面也比較難看,畢竟老闆摳門的特點貫穿始終。我提出退回工裝、把錢還給我一部分,他自然沒有答應。因為建築公司是項目式工作,每個項目我都應該有提成,離職時他以甲方沒有付賬為由一直拖着,我也懶得追着他要了,因為我不想再和他多說一句話了。

【勇敢維權的打工人】

入職兩天被辭退,理由是不符合公司價值觀

王可可,26歲,互聯網公司產品經理

2019年我剛畢業不久,花半個月在上海找了我的第一份工作。當時快過年了,我們說好年後入職。

但在年後,我剛入職兩天,HR就告訴我要把我辭退,說我和他們公司的價值觀不符。才兩天,我就只是辦理了入職手續,跟直系領導對接工作,完全沒有做其他任何事情。

當時我聽到後,完全懵了。自己剛步入社會,什麼也不懂,就沒有理論,HR和我說:明天別來了。我還說,那我現在走吧,就很乖的走了。但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感覺很委屈,我從河南老家花費了那麼大力氣來上海上班,路費、住宿費對剛畢業的我來說都是大花銷,公司就這樣把我辭退了。

我越想越委屈,於是就百度了一個法律援助熱線,對方告訴我說,公司這麼做不符合規定,我可以按照勞動法索賠半個月工資。

這時候我才發現自己可以通過法律來減少損失的。後來,我按照律師告訴我的指示,給HR打電話要求賠償並錄音,把微信聊天記錄也截圖記錄下來,作為我起訴他們不符合勞動法的證據。

起訴前,我告知HR公司不依法處理我會起訴。HR態度很不好,她說你聽不懂嗎?不要你就是不要你,說自己沒做錯任何事,還把電話掛了不理我。她好像一口認定我不會起訴,看到沒有談的餘地了,我就起訴了。

其實起訴沒有那麼費勁,我一共花了不到50塊,起訴費25塊錢,複印一些證據和證件花了10塊,路費10塊錢。

起訴後公司收到律師函當天就聯繫我了。老闆希望我撤訴,答應賠償,並約了面談。那是我第一次見到老闆,他態度挺好的,說他不知道我被招進來了,不然也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也就是說事情的經過是,HR把我招進去老闆不知道,HR就自己把我辭了。這中間到底是HR的工作失誤,還是老闆的說辭,我到現在也不太清楚。

但這件事給我的啟發挺大的。當時我說我要起訴維權的時候,和我一起住的同學還笑我了,覺得我這樣的行為很搞笑。但其實步入社會不要怕被欺負,當你覺得不公平的時候,也許法律可以幫到你,一個人在外面好好保護自己,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公司賠了我12萬,終於為打工人爭了口氣

鹿鳴,30歲,某在線編程創業公司公關

去年10月3日,我加班了,原本是法定假日付三倍工資就行,但公司系統有漏洞,自動在我的假期賬戶里錄了一天的調休。HR跟我解釋,這個調休不應該有,給我撤回了,也會在備註裡面寫清楚,我答應了。

但是發工資的日子,我沒收到錢。HR說這個錢沒有辦法發了,並且說:「規矩是老闆娘定的,不認可自己去找老闆娘聊。」我們公司的HR總負責人是CEO的老婆。

我當時非常不能接受,那一天的加班三倍工資大約是3000多元,問題不是多少錢,我去迪奧買雙襪子都花2700元,但這個道理我得爭明白了。

在理論的過程中,HR還威脅我說:「你們做公關,裡面有多少潛規則,真想查的話,你不僅什麼都拿不到,有可能你還得……」這句話他說了一半,我就更不能接受這種恐嚇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當時我的想法是,我也要追求一下什麼叫真正的正義了。

後來,我的直屬領導幫我爭取到在正常工資之外,額外付了我一天的加班費。但這仍然不是足額發放。

12月1日,我給公司發了一封郵件,裡面寫着:「法律要求公司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從10月3日一直到12月1日,兩個月過去了,這叫不及時,只發了一倍的加班費,這叫不足額,所以我依據《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

實際上按照《勞動法》,在公司違法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可以不告知公司就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屬於無合同用工狀態,每干一天要付雙倍工資。但是我做得仁至義盡了,寫了郵件告訴主要負責人事情經過,希望儘快結束糾紛。但是包括CEO在內所有能看到這封郵件的人,沒有一個人理我。

最後我真的就被氣氛烘托到那了,不得不去仲裁給他們提醒。神奇的是,就在我去仲裁的路上,公司偷偷摸摸的給我打了一天的工資,並且跟我說:「10月3日的工資已經隨當月的工資發了,之後給了你一天的加班工資,現在公司又補了你一天,合起來算是三倍工資,公司是合法的,希望你不要再鬧了。」

後來法庭對這件事的判斷是,「你來仲裁的路上偷偷給你打了一天的加班費,並且還不告訴你,明顯是公司帶有主觀惡意。」

實際上,相關規定的要求是,除了正常的工資發放,還要額外支付3倍工資。我列出了自己應得的錢:原本欠的加班費、12月1日到12月15日無合同用工雙倍賠償、年終獎1個月工資、競業協議里約定好的2.5個月賠償,最後折合12萬多元。我勝訴了,他們不得不賠了我這個錢。

我來這家公司之前,自己有一年多的創業經歷,所以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很清楚。原本他們只需要花3000多塊錢就能解決的事情,被不專業的HR團隊硬生生變成這樣。

但說實話,處理糾紛過程中,我不是為了錢,只為了要一個理,我在給他們發的郵件里,充分提醒了他們哪兒做得不對,有什麼法律風險,希望他們認真思考,給我答覆。但他們永遠都是選「死亡操作」,一步一步把整個事情推到了不能挽回的結局。

【老闆也說不容易】

不讓員工打卡,反而讓我吃了啞巴虧

柳閣,38歲,酒店行業創業者

我最早做公司的時候有點偏理想主義,就是堅決不讓員工打卡,雖然說早上9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其實你晚來早走沒人管,反正也沒人記考勤。但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有一個員工在試用期被辭退,結果把我給舉報了,說公司加班嚴重。

剛開始決定辭退他的時候,他恐嚇說要去仲裁,我信心滿滿,我認為他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

我了解了一下,發現這個人實際上工作是鬆散的,每天九十點才上班,下午四五點就沒事幹,但他說我有時候晚上9點開會,所以他的時間是從上午9點一直干到晚上9點,實際上是因為我們在烏魯木齊的夥伴比我們沿海有兩個小時的時差,所以開會時間是要在他們工作完成的時候才方便一起溝通。

仲裁機構介入後讓我舉證,他們的原則就是,有人舉報你,所以你要自證清白,證明不了那就是你的責任。但是我公司沒有員工打卡紀錄,我沒法舉證。我原本是想給大家營造一個寬鬆的工作環境,結果現實逼着我去設立一堆條條框框,反而對員工的約束變多了。

我覺得,一天8個小時工作時間之內的事情,都是企業管理應該解決的,你管得不好是你的錯。但其實在這8個小時之內,有很多員工會用各種方式偷懶耍滑,老闆是不知道的,比如說他出去抽一支煙,來回半小時過去了,去趟廁所,半小時又過去了,這個你怎麼管?

但是8個小時以外,你稍微占用一點他們的時間,那就要舉報你。為什麼職場糾紛這麼多,其實很多時候,老闆在勞動法面前是很弱勢的,勞動法就認為員工是弱勢一方,它是來保護他們的。

上述員工,他是在試用期被我裁掉的。我的理由非常充分,他試用期沒達到我的業績指標,這個業績考核標準他在入職的時候我已經跟他說過了。結果他跑去仲裁,跟公司要辭退賠償。

我原本以為,試用期辭退員工是不需要賠償的,但誰知道在仲裁的時候,給我的理由是「裁員沒有報備給工會」,我一個十來個人的創業公司,哪來的工會?就為這事我還專門查了工會法,說是25個人以上的公司才能有工會。

我就拿着這條去舉證,結果仲裁機構說,企業在沒有工會的情況下,要到社區裡的工會去報備。我都從來沒聽說過還有這麼個機構存在,現在到管我的時候它出現了。結果沒辦法,我只能賠償。從經營者的角度來說,你是不是被這個社會深深地噁心了一下?

企業的用人成本是很高的,用人風險也很大。我的信息是不對稱的,我沒有辦法知道這個人到底是好用還是不好用。如果招了一個很差的人,你很痛苦的,因為他的領導得去輔導他,另外還得監管他,你得看着他幹活,還不能隨便辭退他,這個時間和金錢成本都是很高的。

因為勞動仲裁「前科」找不到工作,我選擇創業

徐白敬,28歲,前新媒體公司銷售

我的上家是一個新媒體創業公司,當時招我去做銷售崗,負責開拓新項目,談的是薪資10K,試用期一到兩個月,試用期薪資8K。

但到第四個月還是只發我8K,試用期一般最多三個月,而且只簽了一年合同,我當時礙於自己沒做出什麼成績,也就沒說什麼。

我繼續努力工作,每天做方案,後期也做出一些成績,一些大的展會的獨家合作都是我談的,結果試用期薪資一直發到第六個月。

當時公司剛做完一場大活動,CEO找我談話,很直接,讓我走。我說可以,給我一個月賠償。他拒絕了,理由是「你長時間沒做出成績」。

萬八千塊錢,我不想計較了,當天就收拾東西離職了,可臨走簽離職協議的時候,一件事直接觸犯了我的底線——我發現他偷偷把我的薪資改成了8K,可最初簽的勞動合同上寫的是10K。

我帶着證據直接去勞動仲裁了,很快接到老闆的電話,讓我撤回仲裁,我當然不撤,當我們一起出現在法院,他還強調說我沒證據。在他驚訝的表情面前,我拿出了離職談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和變動前後的勞動合同。當我把錄音放出來時,他張口說,「你坑了不少公司吧」。

我之前請教了HR朋友,他說勞動仲裁一般是公司敗訴,相比員工,公司需要提供極其充分的證據,而員工有證據肯定是員工勝,就算沒證據,也能多少拿到點賠償。

我的仲裁過程非常順利,最後的結果是和解,我撤銷了勞動仲裁,也拿到了該得的賠償。

但那之後的大半年,我找工作都不順利,稍微大一點的公司一做背景調查,我基本就沒機會了。我早該想到,上家的老闆和領導都不會說我的好話。當然,我也感謝那個老闆,如果不是他,不是求職不順利的半年時間,我現在也不會走上創業的道路,不會自己當老闆。

我離開了互聯網,回到了傳統行業,現在團隊有三十多人,和員工之間沒發生過一起糾紛。傳統行業離職率挺高的,我的第一原則是身正不怕影子歪,第二是,從不主動辭退任何人,我給任何人機會,他幹這個崗位不適合可以調崗。

如果員工出工傷了,醫藥費全額報銷,該休息休息,休息期間按照正常工資發放,該給的賠償一分不少,而且還會多給。

員工都不容易,所以我的原則是,遇事多給錢,一般就能弱化矛盾。我也遇到過員工的威脅,但我會從法律和真實情況出發,給他分析,「按照法律,我應該給你多少,但我多給了多少,你拿到這份錢應該偷着樂去了」。

註: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安楠、王可可、鹿鳴、徐白敬、阿桃、陳海洋、柳閣為化名。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5-07 14:05:43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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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15:01:26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3-12-13 11:12:51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3-11-07 00:11:35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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