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9月9日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洪法宣)丈夫做生意經常去外地,不甘寂寞找了「小三」。老婆得知後,向法院起訴,追討丈夫贈送「小三」的財物。9月8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洪山區法院獲悉,法院以基於婚外情的財產贈與違反公序良俗為由,認定贈與行為無效,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四十出頭的楚凡(化名)一直在武漢做物流生意,經常全國各地出差。2019年,楚凡去外地出差時,認識了比自己大2歲的趙倩(化名)。
趙倩是一名售貨員,丈夫常年有病,孩子年幼還要讀書,趙倩一人養家非常辛苦。楚凡出於憐憫和同情,經常和趙倩來往。很快,兩人就發展成了情人關係並開始同居。
在這期間,楚凡陸陸續續給趙倩轉賬了6萬餘元,還給她交社保、買手機。
一年後,楚凡偶然發現,原來趙倩不止和他一個人保持男女關係,兩個人大吵一架,分道揚鑣。
回到家中,楚凡對老婆王萍(化名)坦白了過去一年的婚外情。
今年,王萍將丈夫和趙倩告上法庭,要求認定丈夫對趙倩的財產贈與無效,並要求趙倩返還夫妻共同財產6萬餘元。
庭審中,王萍坦言,家醜不可外揚,但是丈夫花的錢,是一家人的錢,不該給就得要回來。趙倩則回應,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丈夫也有一半,最多只會還一半。
到底應該還多少?法官明確表示,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並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對共同財產享有一半的處分權,在夫妻雙方未對共同財產另作約定的情形下,夫妻對共同財產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趙倩這種只需返還贈與財產一半的主張於法無據。
楚凡將6萬餘元贈與給趙倩,超出了日常生活對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範圍,系無權處分行為。趙倩明知楚凡有配偶,仍與其共同生活並接受他贈與的錢款,主觀上並非出於善意,兩人的行為有違社會公德秩序,基於這種關係發生的財產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原則,應認定為無效。
日前,法院支持了王萍的訴求,判決認定贈與行為無效,趙倩需返還獲贈的6萬餘元。
【編輯:劉艷】
評論列表
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