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敬律師給答·案|老公出軌給小三轉了錢,這錢我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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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老公出軌給小三轉了錢,這錢我能要回來嗎?

徐敬律師答:

擅自將共同財產無償贈與他人,違反了《婚姻法》第十七條以及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關於夫妻間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的規定。另外,根據《民法總則》第153條之規定,贈與婚外出軌對象錢財屬於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該行為應認定無效。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小三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徐敬律師給答·案|老公出軌給小三轉了錢,這錢我能要回來嗎?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針對夫妻一方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的行為也給出了審判業務意見。夫妻一方與他人婚外同居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行為應認定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財產權為由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問題二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判決已經到了執行階段,如果我未前去赴約有什麼後果?假如說當時沒能去赴約判決,一定時間內後期按照判決照常賠付又會有哪些新問題是不能解決。涉案金額3萬元左右,還有主次要責任,錯過了黃金上訴期可以另起訴當事人的次要責任對其負責嗎?我所提到的金額是我所需要賠償的主要責任人賠償,那他次要責任我應如何起訴來維持我的正當權益呢?

徐敬律師答:

判決已經生效需要依法履行判決,如不按期履行會產生相應的遲延履行金。對方可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可直接劃撥賬戶存款,執行您名下財產。同時會被列入失信執行黑名單。

問題三

我想請問一下您一個案件:

夫妻二人因感情變淡常年分屋睡,但在婚前丈夫的父母出資和丈夫自己的存款,加上向銀行貸款購買郊區房產一套,並交給中介租賃,婚後便開始收取租金,每月3000元,而夫妻二人則在市區租房,房租每月5000元並協議分攤。後來為照顧女兒,丈夫辭去工作,在家做起淘寶,家裡每月開銷3000元都由丈夫支付,家務活和孩子的教育也是丈夫做,妻子每天下班回來吃完飯就躺着。而後,女兒要上中學,丈夫想買學區房,但由於購房限制,丈夫只能賣掉郊區的房產,以夫妻名義購買學區房,郊區房賣了二百萬,還貸款後剩150萬,學區房是三百萬,首付要五十萬,丈夫存款三十萬,妻子表示可以出資二十萬,且兩人約定學區房房產證上只寫女兒的名字。我想請問在離婚時,妻子如何才能爭取到最大利益?

徐敬律師答:

如果學區房寫在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在一人一半的基礎上,會傾向男方,因為男方變賣了婚前房產,款項用於了婚後購買學區房,男方對方房屋貢獻更大。如果學區房登記在孩子名下,一般會認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與夫妻二人無關。

問題四

婚前用兩個人的公積金一起買房子,由男方拿首付,這個房子屬於誰的?如果男方想用女方公積金來買房子,怎麼做對女方最有利?

徐敬律師答:

婚前一方首付,雙方公積金共同還貸,主要看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登記在誰的名下,產權一般會歸誰。還貸部分及增值部分,雙方按比例進行分配。男方想用女方公積金買房子,女方可與男方進行產權份額的約定,保證自己的利益。

問題五

我和男朋友今年4月份按揭買的房,購房合同也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首付20萬,他出了15萬,我出了5萬,然後貸款是以我們兩個人的名義帶的,貸款時關於簽字的環節,全部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但是銀行然寫了單身證明的。8月份我們倆領證結婚,以後的房產證也是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請問,這套房子我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吧?

徐敬律師答: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婚後登記在兩人名下的,無特殊約定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六

2016年拆遷時簽訂了補償協議,當時有政策,選擇安置房的在安置房未交房前,未婚成年人因婚姻關係的建立戶口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或則是新出生的孩子戶籍登記後,都還能納入安置對象,因安置房已經固定了,只能給予15萬的現金補償。現2018年我們經介紹認識,2019年登記結婚後,她戶口遷到我家了,政府給予了補償。這筆補償費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屬於我們夫妻共同財產呢?

徐敬律師答:

應根據拆除補償款的性質具體分析。《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搬遷、臨時安置補償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被拆遷後,不僅給房屋所有人造成影響,居住其中的家庭成員的居住也受影響,因搬遷、安置會產生必要的費用,而搬遷、臨時安置補償款就是彌補家庭成員的上述必要花費,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收益,應屬於共同財產。

問題七

我和我男朋友目前尚未領證,在老家訂婚,彩禮是32.6萬元。2019年11月份簽了買房合同,房子屬兩個人的名,各50%產權。2019年12月31日過戶,房款總價455萬,首付136.5萬元,他父母給了他50萬元,我父母給了我52萬元,彩禮32.6萬元也全部拿來付了首付,轉賬記錄都有,剩下的稅費等雜費由我們兩自己出。房子4月份開始裝修,到目前為止裝修完成,產生費用大概20幾萬元,這些費用都是裝修貸。他的工資每月到手1.2萬元左右,我每月到手6000元左右。房貸和裝修貸都是他為主貸人,他每個月的工資會先打給我,然後需要還款時我再轉賬給他。現在如果分手,請問這個房子該如何分割?

徐敬律師答:

房屋已經約定各自50%產權,如果分手房屋也是按照約定份額分配。但是未經登記,彩禮可主張返還。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2-21 04:02:16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頭像
2023-12-03 00:12:20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頭像
2023-11-02 13:11:14

求助

頭像
2023-10-04 05:10:28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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