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熱播的電視劇《三十而已》
將三十歲女性面臨的危機和困惑
展現得淋漓盡致
人到三十
各有各的彷徨
各有各的迷茫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
是顧佳手撕「小三」這段
觀眾眼中,顧佳是全能媽媽
無論是孩子的教育、公司的管理
她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條
可謂是「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賢內助
可儘管如此,由於「小三」的入侵
最終還是與丈夫以離婚收場
顧佳的回擊方式
雖然引起極度舒適
但是小編並不提倡這種做法
因為如果情節嚴重的話
這樣的「回擊」可能會涉及到違法犯罪
那麼
在法律範圍內
如何手撕「渣男」和「小三」呢?
今天我們就來看劇學法
Let『sgo!
曝光他人/她人
出軌視頻泄憤違法嗎
妻子或丈夫拍攝對方出軌視頻並不侵權,因為有相應的知情權,並且將視頻作為證據,在離婚訴訟中要求離婚,並取得相應賠償。
但是,如果為了泄憤將視頻傳播到網絡上,涉嫌侵犯個人隱私。這樣做很可能會演變成不特定人之間的傷害以及犯罪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所以,視頻可以拍,但是在網絡上傳播這種事還是住手吧,運用法律合理維權才是硬道理!
如果被出軌
有法律支持的補償嗎?
面對出軌太委屈,有法律支持的補償嗎?
在我國現行《婚姻法》裡四種情況下,沒有過錯的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一方出軌,情節嚴重,達到同居的程度,可要求損害賠償。不過,根據2021年1月1號起即將實施的《民法典》,擴大了離婚損害賠償範圍,增加了「有其他重大過錯」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被出軌後與其哭哭啼啼的怨天尤人,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爭取自己的權益!
給第三者的錢
可以要回來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出軌小三後,直接未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因此侵犯了共同財產的處分權,而且出軌一方屬於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因此被認定為全部無效的贈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你們吃過多少次晚餐,開過多少次房,酒店的錢,你的房租,一筆一筆給我算清楚,他為你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夫妻共同的財產,我有權利讓你還回來!」劇中顧佳的這段話還是很到位的!
「淨身出戶」協議
有效嗎?
出軌者淨身出戶,這樣的夫妻忠誠協議有效嗎?我國法律認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約定的形式自由處分財產。短信、微信等電子證據容易被篡改,建議夫妻如果需要約定,儘量以書面形式固定或請公證、人民調解等第三方組織介入,但這個約定不能損害第三人利益,不能違反法律,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例如「多偶制」,放棄對子女的探視權,對生活困難一方不進行撫養等約定,侵犯一方的婚戀自由或違反法定權利義務,則可能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夫妻財產的約定不能明顯失衡,比如在離婚時應當考慮家庭主婦的貢獻,對其勞務付出予以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對付「渣男」和「小三」
這些實用的法律知識你都get到了嗎
一部《三十而已》
寫盡三十不易
無論多麼艱難
也請大家永遠積極面對生活
因為有《民法典》在保護你
三十歲,一切才剛剛開始!
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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