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的轉賬 分手後要求歸還可以嗎?盧氏縣法院這樣判

情感導師 6024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生活中,戀愛中的男女朋友因為各種原因而分手的現象非常普遍。熱戀中的男女難免會有一些經濟上的往來,譬如情人節、「七夕」等節日發紅包、送禮物等支出的費用。一般來說,男方在經濟上的支出要大於女方,所以在分手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很虧,於是分手時,男方就索要「分手費」,想要回自己曾經所有的花費。

那麼,法院該怎麼判呢?

近日,河南省盧氏縣人民法院官道口法庭就審結了一起前男友訴女友不當得利糾紛案。

案情回顧

戀愛期間的轉賬 分手後要求歸還可以嗎?盧氏縣法院這樣判

小峰(化名)和小娟(化名)是初中同學。出校門後,兩人各自忙自己的生活,交往並不多,2018年春兩人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交往,確定了戀愛關係。熱戀期間,每逢紀念日、節日和小娟的生日,小峰都會向小娟轉款表達愛意。但好景不長,幾個月後,小娟提出分手。分手後,沉浸在痛苦之中的小峰發現,從2018年4月至同年9月,在外務工的他通過微信、支付寶賬戶分17次向小娟轉賬共計32422元,其中「520」、「521」、「1314」、生日祝福、讓小娟購買禮物等帶有戀愛象徵意義的金額轉賬共8622元,其他金額的轉賬23800元。小峰認為,他與小娟已經分手,小娟應該歸還戀愛期間他所轉的錢款,遂向小娟索要轉賬款項,小娟歸還13400元後不予歸還。於是,小峰以不當得利為由,一紙訴狀將小娟告上法庭。

盧氏縣人民法院官道口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小峰向法庭提交了兩人交往5個多月的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證明錢款接收人都是小娟。小娟則認為戀愛期間雙方是自願的,所有錢款都是小峰自願贈與,目的是為了討自己開心增進感情,不應該退還。

裁判結果

法院認為,原告小峰追求被告小娟期間,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屬於目的贈與,在目的未實現,被告繼續占有該財產構成不當得利。但原告向被告轉賬32422元中的帶有戀愛象徵意義的金額轉賬8622元屬於一般贈與,可不予返還。剩餘23800元屬於目的贈與,構成不當得利,應予返還。被告已返還13400元,剩餘10400元未歸還,現原告要求被告返還,於法有據,依法應予支持。遂依法判決被告小娟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小峰人民幣10400元。宣判後,原被告均未上訴。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本案中,原告在追求被告期間向被告轉賬人民幣32422元的行為屬目的贈與,其目的在於促使被告與其戀愛結婚,在目的因雙方分手而未能實現,被告繼續持有其所得利益,違反民法公平原則而欠缺正當性,構成無法律上的原因,在目的不能實現時,被告繼續占有此款構成不當得利,被告有義務返還。但是32422元中「521」、「520」、「1314」、生日祝福、購買禮物等帶有戀愛象徵意義的金額轉賬8622元屬於一般贈與,贈與行為一旦完成,給付方不得撤回,因此該部分款項原告主張返還沒有法律根據,應從返還款中予以扣除。

日常生活中,男女戀愛時為了增進感情,雙方都會贈送對方一定的錢財或者禮物。然而戀愛雖然美好,但當感情不再,戀人變成陌路,曾經的美好往往就會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一樣,甚至變成仇恨和人身攻擊。小編在此提醒戀愛中的男女,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和籌碼,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熱戀,也當保持理智。

來源:大河網

評論列表

頭像
2023-10-26 04:10:28

我最近了解了一下,是我朋友給我推薦的,很靠譜,推薦大家情感有問題的可以嘗試一下

頭像
2023-10-20 00:10:23

求助

頭像
2023-06-17 19:06:38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3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