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觸礁的婚姻被疫情「冰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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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上旬,張強第二次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妻子在廣州居住,張強在外地工作,兩人已分居五年。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是妻子上一次不願離婚的理由。

春節快來了,法官勸張強回去冷靜一下。隨後,疫情的到來更讓計劃中的開庭時間再次拖後。令人意外的是,他卻撤回了離婚訴訟,「這五年我們溝通太少,存在誤會,現在都解開了。有妻子在,有孩子在,才有家在。」

同樣因疫情被困在家裡,原本與丈夫感情穩定的胡晴,突然產生了離婚的念頭。

當觸礁的婚姻被疫情「冰凍」

此前,兩人一直在不同的城市上班,相聚時間不多。疫情使他們的復工時間推遲,就在這段共同相處的日子裡,胡晴發現了丈夫的許多缺點,甚至看到了他與其他女性曖昧的聊天記錄。於是,他們開始以爭吵度日。「是我之前沒看清這個人。」她後悔地說道。

疫情像一個天然的「離婚冷靜期」,給了許多人一個重新審視婚姻的機會。有的婚姻被挽回,有的最終仍走向破裂。

其實,「離婚冷靜期」並非新事物。2018年8月27日,針對協議離婚的「冷靜期」制度被寫進了《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確認將該草案提交至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若審議通過,「離婚冷靜期」制度將正式成為法律條文。

疫情期間,「離婚冷靜期」被廣泛探討:「30天的時間,可能會改變一生。」「該不該再多考慮一下?」「與如此嚴密的離婚程序相比,結婚是不是顯得很草率?」

南方日報記者 陳伊純 尚黎陽

繪圖:簡仁山

統籌:何雪峰

更溫和地結束

每到年前,家事法官常勸告當事人「年後再來」。事實證明,年後的法庭上,吵鬧少了,調解多了,還有人選擇了撤訴,離婚的方式變得更溫和了。

與張強相似,在疫情到來前,27歲的陳雨堅定了離婚的念頭。「我甚至可以『淨身出戶』。」

公公婆婆得知這個消息,慌忙驅車幾百公里來到她父母家,希望求和。勸說之下,陳雨決定,「再忍一個春節。」

25歲那年,她在微博上認識了現在的丈夫,驚訝地發現兩人住在同一個小區,很快就開始談戀愛。不久後,他們有了孩子,奉子成婚。

結婚以後,丈夫的懶散顯露出來。坐月子時陳雨發燒,在床上大哭,他無動於衷地癱在客廳沙發上玩遊戲。透過門縫看到他漠然的身影,她覺得「有把刀在捅自己」。

「都是盲目衝動結婚的惡果。」自殺的念頭不止一次在陳雨腦海里閃過。沒過多久,她就回了娘家。

在這期間,丈夫提出離婚,但才過了兩天就反悔了。許是她態度強硬,他意識到了嚴重性,開始有所改變,甚至對她說:「你覺得我做的不好的,我都改。」

因疫情「困」在家裡,兩人的感情回溫。丈夫幫忙帶孩子,早起做飯。吃飯時,他還會把陳雨不愛吃的白菜幫都吃掉,留下她愛吃的白菜葉。

陳雨也逐漸學會了一些溝通的技巧。丈夫通宵玩遊戲,她對他說,「多睡一會吧,今天早飯我來做」。換作以前,她會生氣,然後跟他爭吵。

效果看得見。聽到陳雨這麼說,他反而有些心虛,更加主動地看孩子做家務了。

丈夫一點點的改變,讓陳雨動搖了:「我決定再試着處一處,再給彼此一個機會。如果他能長久地改變,我願意過下去。」

作為廣州荔灣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房志紅是一位從業多年的家事案件法官。每到年前,她也常勸當事人,「冷靜一下,年後再來。」

「特別是今年遇到疫情,對許多人觸動很大。」房志紅稱,事實證明,雖然節後法院審理的離婚案數量上沒有減少,但結束的方式都變得「溫和」了——法庭上的吵鬧變少了,調解結案的變多,還有人選擇了撤訴。

據民政部統計,自2003年起,我國的離婚率已連續15年上漲。2019年前三季度,全國登記離婚達310.4萬對,同比多出20.5萬對。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發布的報告顯示,婚後2年至7年為婚姻破裂的高發期。

抑制「閃離」衝動

家事案件中,因生活瑣事鬧離婚的很多。優先調解,給一定程度的冷靜期,對80後、90後夫妻很有用。

在刷完微博,得知不久後去民政局離婚也許會遇上「冷靜期」後,楊心感到了困惑而且恐懼:「我很怕我丈夫在這個期間後悔,也怕我自己後悔。」

其實,2月26日那天,楊心和丈夫經過民政局門口時,差點就進去領離婚證了。然而走近時,他們才發現並沒有開門。兩人本可以「快刀斬亂麻」地離完婚,卻因疫情擱淺。

在楊心展示的聊天記錄里,過去2年間,她和丈夫提過18次離婚,但每次都因對方不同意而無果。楊心今年25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丈夫的沉默寡言,充滿冷暴力的處事方式,對孩子的不聞不問,都讓她無法忍受。

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心裡堆積着,某一個時刻,它們爆炸了。這天,楊心抱着一盆子衣服,打算放進洗衣機里,卻因地滑不慎摔倒。倒在地上時,她的眼神剛好對上正在客廳刷抖音的丈夫。

讓楊心驚訝的是,他居然大笑起來,兩個孩子也跟着看熱鬧。心裡的失望和腰際的疼痛一併襲來,楊心霎時大哭。「摔了有什麼好哭的?多大的人了。」丈夫來看了一眼,落下一句話就走了。那一瞬間,她絕望了,兩人進入冷戰期。

他們決定離婚的第2天,丈夫和她說,他要兒子,女兒可以由她撫養。楊心同意。緊接着他說:「離婚後我會離開這裡,兒子會給我媽帶。留在這裡別人只會笑話我。」

「這像是一個父親說出來的話嗎?」接受記者採訪時,楊心憤怒不已。與此同時,她對離婚一事又開始猶豫,「我不放心他們家帶孩子。」這種反覆糾結的情緒折磨着楊心。5年沒有工作的她,最近重新出去找了工作。兩個孩子,她也深知自己只能帶走一個。

在對離婚冷靜期的爭論中,許多人都面臨着楊心這樣的處境。她們擔心好不容易協商好的離婚因冷靜期而無效,進而又要再走一次煎熬的路途。

「在我們法院接到的家事案件中,因生活瑣事、感情不和而要離婚的案子較多。現在我們採取優先調解的措施,也會視情況給到一定程度的冷靜期,對於80後、90後的夫妻來說很有用。」房志紅稱。

曾經,有一個女生怒氣沖沖地找到她:「房法官,以前每年情人節我老公都會給我送花,但今年居然忘記了!他不愛我了,我要起訴。」 談起要離婚的理由,她滿腹委屈。

類似的離婚原因,房志紅已經見怪不怪。她問女子的丈夫,對方很無奈:「我只是因為參加同學聚會,不小心忘記,但她堅決認為我出軌了。」

這件案子最後以撤訴結束。經法院調解,兩人解除了誤會。

「不可否認,冷靜期對閃離的極少數群體有抑制作用,但是卻為大量認真思考過、無數次掙扎過要離婚的人創造了門檻。」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知名法律博主吳傑臻專注離婚案件7年,他認為,離婚本來就帶有感情衝突和博弈,當事人往往會對協商結果反悔。

「如果在協議離婚中實行冷靜期,將提升離婚難度。」吳傑臻說,兩個人本來協商好了去離婚,結果遇上一個月的冷靜期,這等於給了機會讓當事人在感情和財產的衝突中反覆折騰,最終有人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反悔,只能走向法院解決問題,徒增司法成本。

離得更明白些

離婚不是離了就完了,怎麼處理兩人的關係?怎麼面對孩子?離得明白很重要。冷靜期後減少衝突,對孩子的傷害也小些。

在《民法典(草案)》將「離婚冷靜期」納入協議離婚範疇之前,我國在訴訟離婚中已經探索設置了「冷靜期」制度。2016年,全國範圍內部分法院試行「冷靜期」;2018年,《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提出,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2018年7月16日,《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對廣東省內的離婚程序作出了新的規定:為促使當事人約束情緒、理性訴訟,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感、維護婚姻,可以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

記者了解到,該冷靜期分為「情感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兩種情形實施。其中,「情感約束冷靜期」不超過20天,針對開庭過程中「情緒過於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的當事人實行。冷靜期結束後,可繼續開庭審理。

房志紅審理的離婚案件中,「80後」群體占大多數。離婚的原因多與孩子教育問題、父母過多參與到子女婚姻生活中導致矛盾激化有關。

「有條件的當事人,我通常會讓他們冷靜一下,嘗試與父母分開住一段時間。」房志紅說,當夫妻二人有獨立的相處空間時,二人間的矛盾就會與父母的矛盾分開,有助於緩解關係。

在房志紅看來,在法庭上「對戰」,容易兩敗俱傷。實施了優先調解和冷靜期之後,能夠將離婚一事對當事人的傷害降到最低。

不久前,她審理的一起案件中,當事人夫妻已經多年沒說過話,互不理睬。來法院時,兩人氣勢洶洶。在法官的勸導下,他們選擇了調解,並對最終商量出的離婚方案很滿意。「以後,你自己多保重。」結束時,女方的態度緩和了下來,對男方說了句告別的話。

突然之間,他鼻子一酸,忍不住哭了起來。抹了抹眼淚,他從錢包里掏出3000塊錢現金,交到她手裡。「這是這個月給孩子的撫養費,你收着吧。帶着孩子好好的,多保重。」工作人員問是否要寫個收據作為證明,兩人都搖頭拒絕了。

「能調解的我們都會調解解決,而不是一紙判決。離婚也不是離了就完了,怎麼處理兩人間的關係,怎麼面對孩子,都很重要。」房志紅說。

如果其中一方不願意調解,另一方作出了「主動修復情感」的承諾,而法院又認為雙方確實還有和好可能的,便會給他們設置不超過60天的「情感修復冷靜期」。結束後,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可以接續進行調解。

房志紅說:「調解協商後的離婚,雙方都會比較滿意,也因此會變得平和,不會像剛來法院時那麼針鋒相對。減少衝突,對於孩子來說,傷害也小一些。」

一開始便談不攏的人,會選擇來法院起訴離婚。而選擇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往往是已經協商好的人。房志紅認為,這更能說明兩人間的關係沒有那麼「敵對」,在30天冷靜期內存在好好溝通的可能性。「最後就算還是離了,也離得更明白一些。」

聚焦

遇到家暴、遺棄,也要再等30天?

業內建議繼續細化條款,讓冷靜期更好地發揮作用

王可在深圳擔任家庭關係領域的社工多年,她經過調研也發現,現在離婚冷靜期或將實施,可能會加深未婚人士們對婚姻的恐懼:「因為離婚變難了,所以人們對結婚會更加慎重,甚至會不想結婚。」

吳傑臻的微博擁有168萬粉絲。最近,他收到的婚姻諮詢更多了,不僅是離婚相關,還包括了許多是否該步入婚姻的問題。

有網友認為:「雖說是防止衝動離婚,但卻讓人日常恐婚。」有的網友甚至尖銳地指出:「如果遇到了家暴想離婚,因為冷靜期還要再被打30天,怎麼辦?」

對此,有人大代表建議,對於重婚、家暴、遺棄、惡習等情形沒必要設置離婚冷靜期。但是,離婚律師們很快就發現了問題——以上情形都需要由公安機關和法院來進行認定,民政部門無權也無法調查認定該事實,因此也很難「分情況實施」,只能「一刀切」。

吳傑臻建議,如果要實施冷靜期,還需要對條款進行具體細化:「比如說冷靜的次數。已經冷靜過一次了,第二次去申請跟同一個人離婚,還需要冷靜嗎?第三次呢?」

在婚姻治療師梁鴻儒看來,光有冷靜期是不夠的,相應的婚姻諮詢服務要跟上。「就像法院有家事調解員,民政局這邊的協議離婚,也需要配備一些專業的婚姻服務,才能讓冷靜期發揮作用。」

梁鴻儒自2010年起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擁有美國婚姻家庭治療協會(AAMFT)的專業認證。近些年來,他接到的案子一年比一年多,諮詢離婚的人也變多了。

在諮詢中,人們想要尋找改善兩性關係的方法。堅決要離婚的人,則更關心離婚後該如何跟孩子相處,又該如何維護二人共同的朋友圈子等。「即使感情不好了,兩個人生活的很多方面還是重疊的。甚至有些人在一起工作,他們也會去顧慮分開之後這種工作關係的處理。」他提到。

此前,梁鴻儒在廣州、深圳等地的婚登處做過婚姻諮詢,為來申請離婚的人提供婚姻輔導服務。他認為,對於要離婚的人,30天冷靜期自生自滅,問題還會是問題,不一定有什麼變化,「如果能在冷靜期中接受婚姻輔導,或許問題能夠得到解決」。

梁鴻儒補充道,即使問題難以解決,婚姻輔導師們也可以為當事人疏導心理、教他們如何適應身份的變化,「簡言之,就是幫助他們做好準備,更好地離婚。」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張強、胡晴、楊心、王可均為化名)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4-22 13:04:01

我聽別人說過,值得推薦的情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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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22:02:56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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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06:12:14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頭像
2023-05-29 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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