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盧悅 七月
反對「離婚冷靜期」的女人,
到底經歷了怎樣的婚姻?
之前被網絡群噴的#離婚冷靜期#真的通過了。
消息傳來,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
一條關於冷靜期的微博下,有6萬人評論反對:
當然,事已至此,我們只能接受。
但我更關心的是,我們是不是因此對離婚人群產生某種歧視?
我們需要知道:
那些真正遭遇離婚的人,她們正在經歷怎樣的婚姻?
1.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離婚示眾期」!
昨天就有朋友深夜給我打電話,哭得泣不成聲。
她在小區里,有一個鄰居,因為孩子都是幼兒園的同學,一來二去,就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很多時候,她都跟這個朋友傾訴她的婚姻之苦,最近已經開始談離婚了。
有一天,她看到鄰居和老公遛彎,她本想過去打個招呼,沒想到聽到鄰居提到她的名字:「你說她老公看上去多好一個人,她還不知足,現在離婚率都是被這種人弄上去的。」
她聽了以後,愣在當地,眼淚一下就下來了。
朋友在電話里哭:離婚不是兒戲,誰會沒事鬧離婚玩?離一次婚,就像扒一層皮。
我真不明白,為什麼國家要出這樣的政策,我們離婚本來就不容易了,現在還要被人看成是「作貨」!
她說,本來可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離了婚。
後來,她和丈夫去了4次離婚登記處,登記員不是說這個文件沒拿就是說那個文件需要蓋章。
拖了3個星期,這時候,雙方的父母都知道了,七大姑八大姨都來了,車輪戰似地勸和。
一個多年沒見的髮小都恢復聯繫,上來就來勸。
那3個星期,她的政策是來一個拉黑一個。
離次婚,你真是「眾叛親離!
這段時間,太鬧心了。
連死的心都有了!
現在還要冷靜,有沒有「勸和團的冷靜期」啊!
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知道離婚的人正在經歷什麼。
2.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老公反撲期」
我表妹聽說我要寫這篇文章,一定要讓我寫寫她的故事。
她跟蹤老公和小三到了賓館,然後報警說某某房間有賣淫嫖娼的嫌疑。
警察把這對狗男女抓住,第1天, 她到派出所領人的時候,老公氣焰一下就沒了。
她「趁機」要老公簽署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那時候非常內疚,痛哭流涕,苦苦求挽回。
她就一句話:人已經髒了,不能要了,錢必須要留下來。
到了離婚登記處,辦公的大姐看老公哭得跟淚人兒似的,就說:「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就給他一次機會。」
表妹本來鐵石心腸,此刻卻有了猶豫。
大姐趁機說,一個月後如果你還想離婚,你再來怎樣?
就是這句話,害慘了她。
她沒想到,這個男人可以在一個月後變成那麼可怕的一個「冷血動物」。
一個月後,老公和小三一起把他公司的財產全部轉移,公司從贏利變成「負債纍纍」,她非但得不到錢,反而有可能背債!
表妹說:你一定要告訴大家,對待這種渣男,你千萬不要做「東郭先生」,你的心軟,就是給他反咬你的機會!
她曾發過一個朋友圈:
「所有人都以為你沒事,其實只有你知道,如果你再脆弱一點,你可能已經消失在這個世界。」
3.這不是「離婚冷靜期」,這是「離婚虐待期」!
表妹還說,她在離婚登記處,看到一個頭上綁着繃帶,鼻青臉腫的女人和一個胳膊骨折上了夾板的男人來離婚。
那個女人跟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說:「我們等不了那麼多久了,你就痛快點兒,我們趕快離婚吧。」
原來,那個大姐也是用同樣的話術勸這對夫妻回去「冷靜」,沒過一個星期,他們已經打了3次架,兩次見了血,一次打碎的玻璃碴子劃傷了孩子。
他們怕了,再「冷靜下去」,恐怕就出人命了。
能冷靜的人,不需要冷靜期,不冷靜的人,冷靜期變成了虐待期!
很多時候,我們要明白,「夜長夢多」這4個字。
如果你在婚姻中是弱勢一方,你在冷靜期內給婚姻一個機會。
但對方也許在謀劃着給你設下陷阱的機會。
婚冷靜期出了,
還有人敢結婚嗎?
很多人會說,離婚冷靜期難道一點兒好處都沒有?
它對婚姻的穩定沒有好處嗎?
其實很多國家,也都頒布了這類型的法律,試圖增加離婚的成本,把人們儘可能地「留在婚姻圍城」里。
比如,法國的離婚程序是這樣的:
結婚6個月內不能離婚。
閃婚可怕,閃婚可恥,國家根本不支持。
之後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必須分居三年以上。
再看我們剛剛通過的離婚冷靜期,是不是很像無法離婚的狀態?
兩個人過日子,只要有一個不同意離婚,大概率就離不了。
打官司只有四條法庭會判離。
1、重婚;2、家暴、遺棄、虐待;3、黃賭毒惡習屢教不改;4、感情不和,分居超過2年。
看起來簡單,其實很難。
單看家暴,身上沒有驗得出來的傷,幾乎不會被判家暴。
換句話,如果你不幸找了個喜歡沒事打你兩耳光的暴力男,對方死活不肯離婚。
身上又沒有能驗出來的傷,那對不起,請做好訴訟3次的準備,一兩年的青春沒有了。
離個婚像脫了一層皮。
比起離婚冷靜期,我倒覺得結婚冷靜期更能提高結婚率,降低離婚率。
我有一個朋友蘇蘇,35歲未婚。
她的前任很愛她,但還是分手了。
蘇蘇說,我渴望戀愛,但是恐懼婚姻,這輩子都不想踏進婚姻的殿堂。
她從小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
從小父母關係不好,天天吵架,甚至會大打出手。
她每天聽到的最多的聲音就是砸東西的聲音和媽媽的哭聲。
在她的印象里,婚姻就是這個樣子的。
她上小學的時候,為了躲避爸媽的爭吵,經常半夜了還不敢回家,甚至就在學校旁邊的草垛子上睡覺。
漸漸的長大了,在別人情竇初開的年紀,她開始抗拒異性,甚至不想跟異性聊天。
這樣的性格一直伴隨她,從未消失。
當她經歷了初戀失敗後,她開始陷入自責中,媽媽的那句:「是我不夠好才讓你爸爸生氣」的這句話開始在她腦子裡盤旋。
她說:有一次我真的割腕了,如果不是室友回來及時,我現在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了。
她說:我和任何一個男生談戀愛不會超過一年,超過一年,我就會和他分手。
或者說,我發現我對一個人特別心動的時候,我會拼命折磨他,直到他不得不離開我。
原因很簡單,我不想「陷進去」。
她記得小時候,她媽媽經常收拾好行李,帶着她來到公交車站,公交車來了,她卻沒有上去,然後就和她抱頭痛哭。
她常想:如果媽媽能上車,哪怕丟下她,她也會覺得安心。
起碼媽媽還會給她一個「敢愛敢恨」的模板。
而現在她最大的恐懼,就是陷入婚姻,成為那個永遠走不出車站的女人。
有多少女人,徘徊在「一忍再忍」的守寡式婚姻里?
有多少女人,一次次地想要出走,卻一次次不得不回頭?
有時候,你的人生選擇,就在於那一瞬間的衝動,你做了,就做了。
人生,卻從此完全不同。
離婚需要冷靜還是勇氣?
本來就不想結婚,現在又不能自由離婚,
看看評論區的聲音:
「萬一對方死乞白賴不放手怎麼辦,想想都好恐怖!」
「想離婚是個人自由,那要不要設置結婚冷靜期???」
「家暴男賭博男負債男隨口一句不想離,你就不讓女人離了是嗎?」
甚至有人說,萬一遇到家暴男,等過了離婚冷靜期,屍體也臭了。
前兩天人大代表蔣勝男就擬提出刪除冷靜期的建議。
她認為這個政策用意是降低離婚率,防止因為衝動而離婚,但問題是,這個政策有沒有做過調研:在當下離婚的人群里,有多少是因為衝動而離婚的呢?
根據《2016年中國婚戀調查報告》等相關調查數據顯示:「閃婚閃離、草率結婚離婚的人不足5%。」
結果非常明顯,衝動離婚的人,占少數,大多數離婚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離婚不是兒戲,多數人都是慎重考慮才決定離的。
以少數人的問題強迫大多數人買單,被迫延長失敗婚姻的痛苦,這是不科學的,更是不人道的。
「任何一種關係模式,如果只有順暢的進入機制,沒有順暢的退出機制,都會影響人們選擇進入的意願,結婚同樣如此。」
其實真正想離婚的人,冷靜期過了還得會離婚。
不想離婚的人,他們自己就能自動冷靜下來。
結婚可能會衝動,但是離婚往往需要勇氣。
從很多離婚過來人的角度講,離婚往往是深思熟慮,飽受折磨的結果。
如果沒有情商的改變,能力的提升,給再多時間也依然無法解決婚姻的問題。如果沒有後續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是很難有實質改變的。
湖北仙桃「別出心裁」地設計出了一張離婚考試卷。
考題圍繞着「結婚紀念日是哪一天?」「夫妻間有哪些美好的回憶?」「孩子會不會受到傷害」等等問題。
法庭負責人說,這麼做是讓他們審視雙方的關係,方便調解。
然而看看那些寫下的答案就知道了:
「沒有好的回憶,只有生活的磨難。」「夫妻之間早就沒有感情,根本無法給小孩帶來健康的親情。」「婚姻讓我太累了,從今以後只想好好工作賺錢。」
若不是身心俱疲,誰會願意主動選擇放棄。
負責人承認,暫時還沒有做了試卷就不想離婚的。
有人說:「真正想離婚的人,和真正想死的人一樣。」
這句話是說,一個真正想離婚的人,就像活不下去的人一樣,他經歷的痛苦,是別人想象不到的,他內心的決絕,也是旁人無法理解的。
這讓我想起一篇文章里提到的故事:
一個女人,跟老公提出離婚。
她老公覺得驚訝:「我們好好的,為什麼要離婚?」
是的,他看來,一切都好好的。
他在婚後忘掉紀念日,連情人節都嫌麻煩的時候,他也覺得好好的。
他給自己買鞋子,卻每月只有500塊家用時,他更覺得好好的。
然而,婚姻就像蘋果,外表看起來無事,內里已經悄悄腐爛。
這位姐姐要離婚,別人勸她:「真的不能再冷靜下來想想?」
她說:「對不起,離婚就是我最冷靜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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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助,不孤獨——
婚姻中的幸福都是一樣的,但不幸卻各有各的不同。婚姻是否能完美,也需要看我們對婚姻有怎樣的追求。有的人追求物質生活。有的人追求愛情。那麼你最適合怎樣的婚姻模式呢?
下面的這張圖,憑你的直覺,你第一眼看到的是什麼?
A. 側臉
B. 沉船
C. 大海
D. 手指
私我,即可知道最適合你的婚姻模式是怎樣的。
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