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袁經人介紹與玲子相識後登記結婚。婚後,小袁主張雙方由於婚前了解不夠,草率結婚,導致感情不和,經常吵架,而且玲子隱瞞自己曾患惡性腫瘤不能生育的病史,導致兩人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最後,法院支持了小袁的訴訟請求。
妻子隱瞞婚前病史
據了解,玲子是家中獨生女,父母都是某大學教授。小袁則是玲子父親的得意學生。為了女兒的幸福,玲子的父親為女兒和心儀的學生牽起了姻緣線,兩位年輕人也是情投意合,相識不久,二人走入了婚姻殿堂。
但由於婚前了解不夠,婚後二人為一些瑣事爭吵,每次爭吵後也沒能進行良好溝通,再加上二人結婚以來一直沒有孩子,雙方為此多次產生衝突,矛盾愈演愈烈。
在一次爭吵後,玲子向小袁坦白,她婚前因患卵巢混合性生殖細胞腫瘤,先後5次住院治療,右側卵巢及右側輸卵管切除,左側卵巢畸形,剔除左卵巢囊腫後又進行了四程化療。
小袁得知真相後,導致兩人長期積累的矛盾徹底激化,隨着爭吵的不斷升級,雙方也開始了分居生活。之後,小袁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庭審中,小袁自稱和玲子感情不和,而且玲子隱瞞其惡性腫瘤病史,具有過錯。二人到醫院去看過,醫生說玲子因身體原因,懷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小袁堅持離婚。玲子則稱,她已經向小袁說明了病情,小袁也表示過原諒。
庭審調查結束後,法院為雙方做了調解工作。玲子表示,她曾以為找到了真愛,幻想感情可以包容一切,但坦白之後只有不解和憎恨,她的幻想已經破滅。在小袁提出離婚後,雙方又發生了一系列矛盾,同意離婚。而在小袁眼裡,曾經心愛的妻子成了騙子,昔日的恩師則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他認為,他和玲子的相識是一段孽緣,二人婚姻已經無法挽回。
因調解失敗,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袁與玲子雖系自由戀愛,自主登記結婚,但婚後雙方因家庭事務產生爭執且未能加強交流、化解矛盾,致使矛盾加劇。小袁認為玲子隱瞞其患惡性腫瘤的病史,根據雙方提交的病歷,玲子確未如實、完整地向小袁陳述其病情,這對雙方感情也造成一定影響。現小袁起訴要求離婚,玲子亦表示同意,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依法准許雙方離婚。
■法官釋法
夫妻感情破裂應綜合分析
海淀法院法官胡美青解釋說,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本案中,小袁和玲子婚後經常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二人因生育問題矛盾激化並導致分居。同時,小袁和玲子都表示今後難以共同生活且同意離婚,婚姻存續基礎已經不存在,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在調解無效後依法准許雙方離婚。
北京晨報記者黃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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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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